安徽省2020年4月污水处理行业绿色发展先锋及需重点关注企业名单
绿满江淮
Green Anhui
安徽省2020年4月
污水处理行业绿色发展先锋及需重点关注企业名单
前言
为建设美丽中国,鼓励工业企业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践行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之路,让真正做到上述发展理念的企业脱颖而出,得到政府,社会,市场的认可,获得应有的发展利益。合肥市庐阳区深蓝环境保护行动中心(绿满江淮)联合上海闵行区青悦环保信息技术服务中心利用大数据技术对企业绿色发展情况进行基于公开规则和公开数据的评价。
我们认为企业的对外排放数据为实质性对外影响数据,同时《环境保护税法》第三章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对于排放数据低于国家标准的纳税人,以及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的税收减免给出了明确规定,我们认为符合上述规定的纳税人都是真正的“绿色发展先锋”,应该让他们真正依法享受到绿色发展的实惠,进而鼓励更多的企业转型发展。
相关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
(一)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二)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
第十二条 下列情形,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
(三)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
(四)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
公示说明
本名单自公布之日起,公示期10天,任何人均可根据上述规则对此名单进行监督,原始数据网站等信息参见http://p.epmap.org,可追溯至安徽省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及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平台上发布的数据。
因为公开和收集到的企业排放数据有限,此处列出的名单不是完整名单,我们将推动更多企业依法公开自行监测数据。绿满江淮所发布的企业自行监测数据均来自安徽省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及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平台。
http://sthjt.ah.gov.cn:8080/WRYJG/STZXGK/STindex.aspx)
如果发现任何问题,请在公示期内发送邮件至:xiachao@green-anhui.org,我们愿意负责任的认真复核确认并根据复核结果对名单进行调整。
ON
绿色先锋企业名单
“绿色发展先锋”名单规则
1
参评企业为重点排污单位(或排污许可重点管理)且已安装自动监测设备。
2
近一年内无环境违法(以政府公开的行政处罚,责令整改为标准)。
3
该企业自行监测数据数据完整度>75%(以企业自行监测数据/自动监控数据为准;实有有效公开数据量/自行监测方案应有数据量)。
实有有效公开数据量=实际已公开数据量-停产数据量。
4
该月份无超标数据产生。
建议如下企业申报2020年4月份环境保护税减免,我们也将向安徽省税务局发送建议减免建议信:
ON
重点关注企业名单
名单规则
1
自行监测数据已排除停产数据。
2
2019年1月1日起至2020年4月31日,累计六个月及以上存在超标数据,且未在安徽省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及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平台备注超标原因。(下表已有备注除外)
我们将向安徽省税务局建议重点关注如下企业的环境保护税减免申报情况:
如果以上五家企业的超标数据是因为特殊原因导致(比如监测设备故障,调试等),可以在公示期内,与我们主动取得联系,就超标情况做出说明,并主动在安徽省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及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平台进行标记,便于所有公众都理解。
公示期满后,未和我们取得联系或未做出相关超标情况说明的企业,我们将会向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检察院等相关部门递交举报信和公益诉讼建议信,对企业相关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或诉讼。
联系人:夏超
联系电话:17333118040
联系邮箱:xiachao@green-anhui.org
特别提醒:绿满江淮的唯一诉求是相关企业落实排污许可,达标排放,无任何利益诉求。如遇到有人或机构以此数据敲诈勒索等违法行为,请报警处理。
关于“绿色发展先锋”
该项目由上海青悦发起,目前已得到阿拉善SEE基金会,阿里巴巴公益基金会的资助。该项目试图建立一个公开透明可追溯的企业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的量化衡量体系,以环境信用为基础,以ESG及企业排放数据为核心,筛查出真正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的企业,让他们的基于事实和数据的量化表现得到整个社会的认可,并能享受到应得的各种优惠和利益;对于违反上述发展理念而环境和社会表现较差的企业,与其主动沟通推动整改。对于恶意污染拒不整改的企业,通过各种环境信用联合惩戒,绿色金融,绿色供应链,法律途径等给予制约,从而促进整个行业优胜劣汰,整体走向高质量发展。
关注环境
绿满江淮
作者:夏超
编辑排版:李影